军工保密资格是承担涉密军工任务的必备军工资质之一。未取得军工保密资格的单位,不得从事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科研生产任务,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科研生产任务,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20%;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持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
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近一次的年度报告);
5、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一般要求合同的租赁期在三年(含)以上;
6、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7、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