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SP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
一、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等利用因特网从事信息内容提供、网上交易、在线应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即网站接入。
二、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
注册资金1000万元认缴纯内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公民
公司至少有三名人员并提供一个月社保证明
无违规经营
不涉嫌开展电信违规经营的业务
影业执照增项(电信业务)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章程(含工商查询章)原件彩色扫描件
股东资料
至少3名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相应的前置审批文件